凡煙小說

第3章 惡心的男人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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雞蛋炒饅頭,加上洋蔥和過了水的豆角。另外做了一個雞蛋湯,雖然是有限的食材,但是林語多加了油。在張家,油都不舍得吃,幾乎每次都是清湯寡水,今天林語特意的多放油。立刻有油香味和雞蛋的香味飄散的整個院子都是。

張曉福再次露頭道:“做的什麽?真香。”

林語不知道該怎麽評價這個男人,從高中就開始打游戲,今年已經三十三歲了,孩子都三歲多了,依舊沈迷於游戲。

林語被他媽媽打的昏迷不醒,這個男人都不來看一眼。還有,他住在寬敞明亮還有電扇有空調的東屋,而把林語和孩子趕到悶熱狹小的南屋,任由這個女人和孩子熱的滿身都是痱子。

這種極品男,林語連罵他都覺得浪費口舌,完全是沒救。

林語把剩下的雞蛋全部煮了,夏天太熱了,廚房的環境又差,飯做好了,衣服也濕透了。

林語暫時管不了這些了,把張夏喊到南屋,給她剝了個雞蛋,盛了一小碗雞蛋湯,又給了她一小碗炒好的饅頭片。

“吃吧!”

張夏長這麽大沒吃過這麽多雞蛋,而且特別的香,口水都要流出來了。

但是張夏卻不敢動手,小眼神盯著林語,“吃雞蛋,吃了,奶奶會生氣。”

林語沒想到她這麽小的孩子,竟然說出來這樣的話。

林語給了她一個放心的笑容,“沒事,有我在呢,吃吧。”林語說完,率先吃了起來。

小小的孩子,似乎覺得身邊的媽媽變得不一樣了。無形中變成了大山,變成了大河,保護著她,讓她覺得那樣的安心。

張夏也實在是太餓了,雞蛋的香味又是那麽的誘人,當下也顧不得什麽了,抓起來就開始吃了。

張夏很喜歡吃雞蛋,這麽大的孩子,或許以為雞蛋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吧。但是林語不能讓她吃太多,畢竟不好消化。而且沒有任何油水的肚子,不能一下子吃太多高蛋白。

雞蛋湯倒是可以多喝一些,張夏很聽話,乖乖的喝了兩小碗,癟癟的肚子也鼓了起來。

林語也快速的吃了飯,碗筷也不洗,把煮好的雞蛋放在書包裏,把剩下的兩千八百塊錢揣在身上,抱著孩子出來了。

張曉福是真餓了,聞著香味就受不了了,但是這局游戲還沒有完,到底是舍不得,只能忍著。

張老爺也餓得不行,而且明顯聞到了雞蛋的味道,都開始流口水了。但是他是老公公,雖然林語脾氣好,但是也不能在人家不喊他,他就去兒媳婦屋裏吃飯啊!

張老頭就等著,等著,一直等到張曉福說話了,這才立刻從北屋出來了。

“做的什麽飯?好香啊!”

常年的打游戲,讓這人駝背的厲害,感覺跟老頭一樣供著身子。他很瘦,顯得眼睛大而突兀,看著你的時候有些嚇人。

林語一出門,就碰到了他們,當下忍不住冷冷的道:“張曉福,我要跟你離婚。”

張曉福一楞,張老爺直接就往廚房走去的腿,倒是瞬間站住了,有些奇怪的看向林語。

張曉福皺眉,“為什麽?就因為我媽打了你?”

“這是個原因,關鍵是你。”林語盯著他,臉上帶著說不出來的堅定和氣勢,“張曉福,你是個男人嗎?我嫁給你,都不如嫁給一條狗。”

“你——”

“準備好你的戶口本和結婚證,我要跟你離婚!”

張老頭呵呵的笑著,用慣有的公鴨嗓,拉著長調調道:“哎呀,這是怎麽了?都是一家人,說什麽胡話呢。”

林語鄙夷的看了他一樣,這個號稱一家之主,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,好像是土皇帝一般。可是家都被他治理的快要吃土了,還一副大爺的姿態,帶著皮笑肉不笑的一張臉,看著讓人忍不住想吐。

林語懶得搭理他們,抱著張夏出來了。

看見他們就來氣,明知道現在離婚了自己也無家可歸,但是林語就是忍不住。

“你要去哪裏?還真生氣了?至於嗎?”張老頭覺得林語有些無理取鬧了。“你還不去追?”他對張曉福道。

張曉福快步往廚房走去,“我餓的腿都軟了,沒力氣追。”說著幾步就到了廚房。

張老頭也立刻趕了過去,“走不遠,沒看到抱著孩子嘛。”一面說著,一面伸過來腦袋往廚房裏看去。

可惜啊!沒看到一點吃的,就看到一地的臟碗筷。

“沒給我們做嗎?”張老頭比兒媳婦離家出走,更不願接受沒有飯吃,“真是什麽媳婦?沒家教!”

張曉福也生氣了,“蠢貨,就知道自己吃,豬啊!”

“我明明聞到了雞蛋的香味,雞蛋!”張老頭立刻往西屋跑去,家裏窮,所有人都盯著這幾個雞蛋呢,就是張老頭明面上不在意,其實也一直看著呢。

十幾個雞蛋全沒了。

“真是敗家娘們,全吃了,怎麽不撐死她。”張老頭忍不住罵道。

張曉福過來,果然看到雞蛋沒有了,再想想剛剛林語的樣子,感覺跟換了一個人一樣。

以前的林語,在他面前都不敢擡頭,說話都是細聲細語的,別說反駁了,就是被打了都不敢哭出聲來。

可是剛剛的林語,竟然說要跟他離婚,還說他不如一條狗。

張曉福強大的自尊心,覺的受到了傷害,咬著嘴唇,心裏怒火高漲。

“該死的賤人,看我不打斷她的腿。”張曉福憤恨的道。

張老頭氣呼呼的道:“該給點教訓了,無法無天啊!要是放在古代,偷吃東西,還吃獨食,那是要浸豬籠的。”

林語出了張家,迎面就看到未來的大反派林熙晨回來了。

五歲的孩子,瘦的就剩下一身骨頭了,穿著女孩子剩下的紅色涼鞋,破了洞的藍色短褲,上身是一件用紅線修補了的白色背心。說是白色,卻早已經骯臟的看不到原來的顏色了,花花綠綠的,大團大團的油漬,看著有些惡心。

這倒不是林語不給他洗,關鍵是這衣服已經好幾個人穿過了,上面的油漬和印記根本洗不下來。

但是即便穿的如此的破爛不堪,依舊會被林熙晨小小的容貌震撼一下。小家夥長得實在是太可愛了,大大的眼睛,長長的睫毛,比女孩子的還有茂密細長。

雪白的小臉,白的如玉一樣。紅艷艷的嘴唇,笑起來的時候還有兩個很淺的酒窩,特別的招人疼。

但是這小子很少笑,甚至都不說話。迎面看見林語抱著張夏出來了,一聲不吭繼續往張家走。

五歲就到叛逆期了,這種孩子林語還是第一次看到。

林語伸手抓住他的衣服,“又去哪裏野了?”

林熙晨擡頭道:“不用你管。”說著繼續往前走。

林語抓著他的衣服,“走,跟我去市裏去。”

“幹什麽?”林熙晨掙紮道,“我不去。”

來到張家之前,林熙晨就跟林語的關系很不好。小小年紀的林熙晨似乎特別看不慣林語一樣。

原主林語也覺得很委屈,明明是自己費勁生下來的孩子,為了他跟養父母都鬧翻了,為了他好幾年都嫁不出去,結果這孩子根本就不跟她親近。

現在的林語可跟之前的林語不一樣,她抓著林熙晨不松手,調過來他的腦袋上,“你沒有拒絕的權利,趕緊跟我走。”說著拉住這小東西就往村東頭走去。

林熙晨似乎第一次看到這樣強勢的林語,奇怪的看著她,倒是沒有繼續反抗。

林語看到他跟著乖乖走了,從懷裏拿出來兩個煮雞蛋遞給他道:“餓了吧,快點吃吧!”

林熙晨瞪大了眼睛,“哪裏來的雞蛋?”

林語沒有說話,倒是張夏小聲的道:“家裏的。”

林熙晨瞬間對林語刮目相看,不由得擡眼繼續看她。還是之前的那個媽媽,但是感覺卻完全不一樣了。

擡起頭了,挺起背了,整個人都非常的精神,眼睛也異常的明亮,看著好像更好看了。

林語抱著張夏,拉著吃著雞蛋的林熙晨,走到村裏的路上,惹來不少人的目光。

有些大膽的小青年,大白天的就對著林語吹口哨,臉上帶著猥。瑣的笑意。

倒不是他們膽大包天,實在是林語長得太好看了,以前低眉順眼的連臉都看不見現在挺胸擡頭,氣質高貴,雖然穿著破衣爛衫的,依舊像是雞窩裏的鳳凰,卓爾不群。

而她身邊的兩個孩子,漂亮的不像話,粉雕玉琢的跟電視裏的童星一樣,看著跟農村裏的泥娃娃格格不入,不得不讓人多看幾眼。

坐上了公交車,林語才算是松了一口氣。

張家莊距離A市不算遠,坐車四十分鐘就能到市裏。

林語必須掙錢,改善家裏的環境,離婚,撫養孩子,所有的事情都離不開錢。所以她要找工作,趕緊掙錢,才能離開那個不堪的家。

這也是林語第一次來到這個城市,非常的繁華富饒,跟張家簡直就是天堂地獄。

林熙晨也是第一次來到大城市,一雙眼睛都看不過來,天不怕地不怕的野小子也有些緊張,下意識抓住了林語的衣服。

張夏本來就是個膽小的孩子,更是藏在林語的懷裏不出來。只是一雙明亮的眼睛,悄悄地盯著四周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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